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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发布《推进上海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
发稿时间:2024-05-28 17:08:41 来源:饱学席一体平台 财刀网

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推进上海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构建富有上海特色的政府、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深度融合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主要目标

以5年为一个周期,循环推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重心从职前培养走向职前职后并重,健全完善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企业实践制度、职业资格证制度、“双师”认定制度等,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待遇和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高水准的专业教师队伍。

科学规划突出专业教师能力提升重点

意见指出,要完善职业学校教师标准框架。包括完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启动上海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标准研制工作,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评价标准,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标准,继续开发针对不同专业(类)的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标准。加快推进教师培训标准规范化建设。

提升专业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有组织地推进专业教师理念更新、知识更迭,帮助教师系统掌握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提升教师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组织参与结构化模块式教学的能力、运用先进教育理论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等。加强职业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学生研究、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技术与教学策略等方面培训。开展教师信息化胜任力培训,提升教师数字化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加强专业教师实践动手能力。发挥在沪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功能,立项一批市级的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支持学校推进专业教师赴国家和市级企业实践基地实践,原则上专业教师每5年集中赴企业实践6个月,前3个月着重掌握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流程等,后3个月着重熟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等。切实加强专业教师动手能力,鼓励学校推进专业教师考取国际国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提升专业教师学历层次。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报考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校履约任教。在攻读研究生期间,探索脱产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培养形式,学中用、用中学。

加强专业教师产学研攻关能力。支持教师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开放实践中心建设,紧盯经济园区、行业企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课程开发和实践教学,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等,帮助行业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多措并举助推教师专业成长

意见指出,夯实新进教师基础水平。完善新进教师职前职后培养一体化的规范培训制度,市教委统一组织实施每年度中高职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新进教师原则上须接受至少6个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以及6个月企业实践经历(10年内有3年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除外),在3年内分阶段完成。建立新进教师师徒带教制度,为新进专业教师配备学校与企业“双导师”,实行“一帮一、一带一”,原则上带教时间不少于1年。

提升骨干教师专业水平。市教委统筹职业学校教师国培计划安排,采取集中面授岗位实践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骨干教师每5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周(160学时)。重点培训骨干教师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课题研究等能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包括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网络课程开发、在线教学技能等研修。积极争取市相关部门支持,实施骨干教师境外培训计划,组织骨干教师和院校长分批次赴海外研修访学,学习国际“双元制”等职业教育先进经验。

打造专业带头人引领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学校、学术和科研机构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访学。支持开展专业带头人专项研修,研修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课程开发与建设等。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上海工匠之师”以至“国家工匠之师”。

打造教师培养培训优质平台

发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联合上海市级培训基地,建立健全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产业导师资源库。推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础良好的高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培养和素质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面向本市职业学校开展教师学历提升,创新职教师资录取、培养模式等,全面提升职教师资培养能级。

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推动校企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教材开发、实践教学、学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支持职业学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授课。围绕“三教”改革推动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